【外包招标】金堂县学校(幼儿园)2017年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及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金堂县学校(幼儿园)2017年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及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7-07-12 15:26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金堂县学校(幼儿园)2017年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及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21201700022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07-12 13:3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包个数 5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加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应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米和油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调味品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至少3类以上的调味品)、猪肉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2参加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的投标人为产品原生产厂商的,若所投粳米和菜籽油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对应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所投调味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所投猪肉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所投米、肉、油及调味品产品中有代理产品的,还应按本章第五条6.1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3 参加第五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时收原件);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3、通过资格预审证明材料。(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7-07-13 09:00到2017-07-19 17: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8-02 10:30
开标时间 2017-08-02 10:30
投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开标大厅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堂县教育局;地址:金堂县赵镇复兴街51号;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28-8498606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写字楼20楼;邮编:610041;联系人:高磊;联系电话:028-84469198;传真:028-8447753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8-84469198-818
备注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7052.8万元。第一至四包:人民币5642.24万元。第五包:人民币1410.56万元。采购计划编号:17-53、17-54。监督电话:84981771。招标项目的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请详见附件
采购预公告连接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qt/402886875ccf371e015cd30881fe02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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