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招标】四川省地税直属征收分局派遣人员劳务费竞争性磋商采购

 

 四川省地税直属征收分局派遣人员劳务费竞争性磋商项目政府采购

招标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 四川省地税直属征收分局派遣人员劳务费竞争性磋商项目政府采购进行招标,欢迎贵公司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前来磋商。

1.采购编号:510201201709850

    2.采购项目:四川省地税直属征收分局派遣人员劳务费竞争性磋商项目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17: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购买磋商文件公司名称、包编号与参加磋商公司名称一致)。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5.开启时间: 2017年9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

6.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

7.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于当日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预算

每年144万元。

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最高限价

 每年144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审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2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

报价有效期

磋商之日后90天。

4

磋商保证金

金    额:壹万元正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5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其他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6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1%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到财务部办理。

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的作为资格性审查,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9

对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技术指标、参数,评标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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